永教人[2007]56号关于转发《关于清理清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现将永委组[2007]60号《关于清理清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临时人员的清理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如下:1、2007年1月23日后聘用的临时人员,原则上必须于12月30日全部清退,并填写清退表格(见附件2)
确系工作需要的,用书面形式(统一用16开纸打印)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审批表(见附件3),上报、办理审批手续
清退表格及申请审批报告务必于2007年12月30日前交局人事股
2、各校要严格人事制度和机构编制纪律,合理安排,从严控制使用临时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
确系因特殊工种需要的应严格按照使用临时工的条件、审批程序,于当年8月15日前上报局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1、永委组[2007]60号文件2、永春县中小学临时人员清理清退情况表3、永春县中小学临时人员上报审批表永春县教育局2007年12月26日1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教育工委、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文教卫体委、编委办、人事局,县有关领导,存档(2)
附件1:永委组[2007]60号关于清理清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近几年来,我县严格人事制度和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凡进必考”的原则,把好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关”,有效地控制干部职工队伍增长势头
但是,一些乡镇和单位,未经批准自行雇用或招聘人员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据调查,仅2007年1月份以来我县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未经批准共聘用临时人员达157名
根据县委《关于修订〈县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加强干部宏观管理的通知》(永委[2007]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队伍总量控制,切实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现就清理清退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