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教育局文件永教人[2005]41号关于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泉州市小学班主任工作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心小学、实小:现将泉教人[2005]133号文《关于举办泉州市小学班主任工作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文件精神,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每校每期安排1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应于10月31日前交教育局人事股。附件:永春县参加市小学班主任工作培训班人员名单永春县教育局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抄送: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德育科,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提案文史办、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有关领导,存档(2)。永春县参加市小学班主任工作培训班人员名单学校序号姓名性别学校邮编联系电话备注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备注:此表10月31日前交局人事股。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人[2005]133号关于举办泉州市小学班主任工作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小学,永春师范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全市小学班主任队伍的素质,我局经研究决定,“十一五”期间,市、县(区、市)、校三级培训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远程教育、校本培训等多种形式,分期对全市小学班主任进行全员培训。现将2005-2006学年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实施秋季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指导思想通过培训,促使班主任更新观念,提高个人的思想素质、理论修养、教育能力,科学地把握班主任工作规律,更好地适应学生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需要,使学校德育工作能够真正激发学生的理想、情操,指引学生对真理、对生活的追求和创造,进一步提高全市小学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我市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步伐。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市直各小学、各县(区、市)实验小学、中心小学班主任。今年下半年举办4期,每期每校各派1人参训。三、培训地点、时间培训地点设在“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永春师范学校。培训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期:2005年11月14日—11月18日,14日上午报到;第二期:2005年11月28日—12月2日,28日上午报到;第三期:2005年12月12日—12月16日,12日上午报到;第四期:2005年12月26日—12月30日,26日上午报到。四、培训内容、形式与组织集中脱产培训的课程内容见附件1。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其他事项1.培训费由我局负责;培训中心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每人每天20元;住宿费、差旅费等按规定回学校报销。2.班主任培训以35学时计算,作为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3.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小学要做好参训人员的工作安排,以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4.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小学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于10月底前分别送交我局人事科、德育科和永春师范学校培训处。5.如影响到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应征得当地“教育办”等有关机构的批准。6.各县(区、市)教育局应将本辖区小学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列入“十一五”计划,并着手做好相关的工作。附件:1.泉州市小学班主任培训课程及拟聘教师2.泉州市小学班主任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泉州市教育局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教育小学班主任培训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德育处,市委教育工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存档(二)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005年10月24日印发附件1:泉州市小学小学班主任培训课程及拟聘教师1.班主任师德讲座郑华强(市局德育科科长)苏炳炎(市局德育科干部)2.现代新型师生关系徐敏(福建电大副教授)蔡明福(永春师范讲师)3.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林藩(省教育学院副教授)孙惠颖(永春师范高级讲师)4.班主任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策略与方法程灵(教育博士、省教育学院副教授)张达红(惠安实验小学副校长、高级教师,教育硕士、省优秀班主任)5.新课程与班主任行为方式的转变的思考李冰霖(安溪第三实验小学副校长、特级教师、省优秀班主任)张达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