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四章 道德的起源、功能和相对独立性 第一节 道德的起源 一、道德与人的存在 道德既是人存在的方式,同时也为这种存在(人自身的存在)提供了某种担保
人本质上是一种关系中的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曾从人与动物的比较中强调了这一点,在他们看来,“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惟有人才能在其存在过程中建立多方面的关系
为了具体地从存在何以可能的角度考察善或道德何以必要的问题,我们不妨从分析人自身存在的关系本性入手
早在先秦,孔子已指出:“鸟兽不可与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
”(《论语·微子》)斯人之徒,也就是和我共在的他人或群体,“与”则是一种关系
对孔子来说,与他人共在,并由此建立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的一种基本存在境遇;孔子的仁道学说,便奠立于对这种关系的确认之上
作为人难以摆脱的存在境遇,关系无疑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当代的一些哲学家已着重从形而上的层面,对存在的关系之维作了多方面的考察
首先可以一提的是布伯(M
Buber)
在著名的《我与你》一书中,布伯区分了我——你(I-Thou)和我——它(I-It)两种不同的关系
我——它是对象性或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对象处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它”仅仅为我所用而并不与我相互沟通
相反,我——你关系则具有相互性、直接性、开放性;“我”通过与你的关系而成为“我”
当我与他人的关系尚处于我——它的层面时,尽管关系的双方都是作为个体的“人”,但实际上此时的关系者仍停留于对象世界或“它”的世界中,这一世界完全受因果律的支配;惟有在我——你的交往模式中,人与人之间才建立起真实的关系
与布伯相近,列维纳斯(E
Lev inas)将我与他人(others)的关系视为存在的一个本质的方面
按列维纳斯的看法,他人对我来说是一种无法回避的存在,我总是面对面地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