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发〔2009〕16号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关于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扶持奖励办法》已经2009年5月7日第60次县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施行。1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关于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扶持奖励办法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快产业互动融合,构建新农村生态经济体系,根据我县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扶持奖励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农民增收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产业发展项目。依靠市场需求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吸纳并集成社会、企业及个人资本,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集约、高效、安全发展,持续加快农民增收。(二)坚持政策引领、多元投入原则。通过制定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发展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形成政府扶持、市场运作、金融资本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投入格局,县农业担保公司要发挥融资平台作用,为有贷款需求、与农民增收联系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从事主导产业发展的农民提供贷款担保服务。2(三)坚持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原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突出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重点,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工程、精品工程,加快培育特色产业,扶大做强主导产业,尽快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强势。(四)坚持项目申报、资金预算原则。坚持规范化管理,扶持奖励政策项目和资金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和资金预算制度。各乡镇确定的发展项目,必须经过县农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五)坚持政策资金不重复奖励原则。市、县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扶持奖励资金在项目区域内不重复奖励,具体执行县定政策。二、扶持奖励内容、标准与办法(一)设施农业。1.新建设施。对按照《密云县设施农业建设指南》建设标准新建的日光温室、钢架大棚和连栋温室,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新建占地面积5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每亩分别给予2.5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对低收入村新建设施占地面积5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每亩分别给予4.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对京承高速路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新建设施占地面积35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每亩分别给予3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对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规模的连栋温室,每平方米给予200元奖励。2.设施改造升级。鼓励设施农业基地对原有日光温室的墙体保温和保温棉被按有关标准进行升级。经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二)特色种植业。1.绿色、有机蔬菜。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单位,形成种苗、技术和销售服务一体化,对达到相应建设规模和标准并取得认证证书的新建绿色、有机蔬菜生产基地,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2.食用菌。对为农民提供菌棒,负责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或种植大户,经验收合格后,按为农民提供的菌棒个数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3.芦笋。推进芦笋产业化发展。对扩大芦笋种植规模,加强田间管理、培肥地力和病虫害综合防治,形成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4.小杂粮。支持有机小杂粮基地建设,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单位,达到建设规模和标准且取得认证证书的有机杂粮生产基地,经验收4合格后,每亩给予100元奖励。5.花卉。支持花卉生产,对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单位,建设种球繁育基地为农户提供种球或提供技术、销售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花卉生产,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三)生态养殖业。1.奶牛。对按照《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奶牛产业健康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密政发〔2008〕54号)文件规定进行奶牛养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收合格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给予资金扶持。2.合同肉鸡。支持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区域发展合同肉鸡养殖,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单位,与大发正大公司签订供销合同,新建一次性养殖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