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发〔2009〕16号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关于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扶持奖励办法》已经2009年5月7日第60次县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施行
1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关于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扶持奖励办法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快产业互动融合,构建新农村生态经济体系,根据我县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奖励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农民增收原则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产业发展项目
依靠市场需求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吸纳并集成社会、企业及个人资本,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集约、高效、安全发展,持续加快农民增收
(二)坚持政策引领、多元投入原则
通过制定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发展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形成政府扶持、市场运作、金融资本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投入格局,县农业担保公司要发挥融资平台作用,为有贷款需求、与农民增收联系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从事主导产业发展的农民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2(三)坚持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原则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突出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重点,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工程、精品工程,加快培育特色产业,扶大做强主导产业,尽快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强势
(四)坚持项目申报、资金预算原则
坚持规范化管理,扶持奖励政策项目和资金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和资金预算制度
各乡镇确定的发展项目,必须经过县农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坚持政策资金不重复奖励原则
市、县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扶持奖励资金在项目区域内不重复奖励,具体执行县定政策
二、扶持奖励内容、标准与办法(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