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青字〔2009〕32号共青团红河州委关于依托党建带团建开展基层团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团委、州直属各团组织:为贯彻全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研讨会精神,落实团中央开展基层团建试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团建基础,扎实推进共青团凝聚力建设,不断提高全州基层团建工作整体水平
经研究决定,依托党建带团建,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基层团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为主线,按照“抓示范促整体建设”的思路,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化团建基础工程,抓点扩面,努力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先进作用突出、群众基础巩固、组织制度健全、运行方式有效,具有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集体,为充分发挥全州团员青年在推进红河新发展中的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以工作基础好、创建热情高的基层团组织为创建对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整体推进,努力创建一批队伍整齐、作风优良、制度规范、活动经常、运行协调,能严格按规范化标准建设,在全州乃至全省都具有较高水平的先进基层团组织,大力推进全州共青团凝聚力建设
三、目标任务全州要确立一批不同领域的团建示范点创建单位,利用一年时间将创建单位建设成为团建示范点,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基层组织体系,使示范点带动全州的基层团组织构建自我运转能力更强、团员青年参与程度更广、社会化水平更高、更加富有效能的组织运行机制,全面活跃团的工作
四、创建范围及标准2创建基层团建示范点工作采取自主申报、分级抓点、逐层推进的办法进行,主要在13个县(市)的县(市)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社区、“两新”组织等五个重点领域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力争在全州建成一批达到“四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