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皖组字[2008]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和皖组字[2008]4号《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2007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1、2007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为15%,获综合奖需提高比例到20%和参加考核人数在6人以下的单位须填写《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于3月10日以前统一送县人事局,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2、对2007年度县绩效考核综合评比前三名的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20%确定;绩效考核综合评比后三名的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不得超过10%确定
3、未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仍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有效
5、各单位务必于3月底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人事局,报送的材料按太人字[2006]177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1、《考核结果花名册》2、《年度考核登记表》3、《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太湖县人事局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字〔2008〕2号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现将《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皖人核字〔1995〕第22号)同时废止
今后我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请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不再另行发文部署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事厅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