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天津奥圣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合同书星宇花园项目部甲方: 天津奥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旨在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开展保安服务工作,并不导致乙方所指派保安人员与甲方成立劳动法律关系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1、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 配合甲方 24 小时全区域和全程录像监控,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根据实际情况,有效的预防巡逻区域内各种事故、事件和案件的发生,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保证巡逻的密度和力度,维护甲方的正常的经营、办公秩序
2、乙方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保安服务,上岗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3、乙方保安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勤务及其他安保事项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第二条保安人员基本要求1 、 甲 方 需 要 乙 方 提 供 保 安 人 员 岗 位 共个 ( 岗 位 分 别为:),共计保安人员人
2、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全部为男性、身高米以上(含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型匀称;须着黑(深色)西装、白衬衫、系领带、黑色皮鞋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年满18 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5、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初中毕业,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第三条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限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