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卫﹝2017﹞XX号关于印发雷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农办(扶贫办)、社会事务办,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雷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
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雷州市民政局雷州市扶贫办2017年10月30日雷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1为贯彻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切实减轻我市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疾病痛苦和家庭经济负担,根据湛江市卫计局、湛江市民政局、湛江市扶贫办《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卫﹝2017﹞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精神,从2017年起,利用两年时间,通过组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的疾病痛苦和家庭治疗负担,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二、救治对象经市扶贫办核准的全市精准扶贫人口以及经市民政局核准的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终末期肾病等10个病种的患者
三、工作内容(一)建立救治台帐
由各镇(街)农办(扶贫办)和卫2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核准辖区内罹患10个专项救治病种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由市卫计局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帐,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定期报湛江市卫计局
(二)实行定点救治
确定市人民医院为10个病种大病专项救治的定点医院,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通过与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