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凝聚水精处理技术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浙 江 大 唐 乌 沙 山 发 电 厂 工 程4 X 6 0 0 M W 超 临 界 燃 煤 机 组设备名称: 凝聚水精处理系统 技术法律规范书 需方: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2 月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 录附件1 技术法律规范附件2 供货范围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附件4 交货进度附件5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附件7 分包与外购附件8 大部件情况附件9 包装、保管及组装要求附件10 性能罚款条件附件11 运行维护手册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 技术法律规范1 总则1.1 本法律规范书用于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工程(4×600MW机组)的凝聚水精处理系统。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法律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法律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 供方对凝聚水精处理的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辅助系统和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需方的认可。1.4 本法律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供方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1.5 本法律规范书经供、需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6 在合同签订后,需方有权因法律规范、标准、规程等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1.7 本工程全面采纳KKS编码标识系统。供方应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纳KKS标识系统。供方应承诺采纳需方提供的企业标准,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设备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工程概况 2.1 厂址条件2.1.1 电厂海拔高度:85国家高程4.35m(主厂房±0.00m,暂定)。2.1.2 气象条件累年平均大气压:1016.0hPa累年平均气温:16.9℃极端最高气温:38.5℃ 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31.7℃极端最低气温:-6.9℃累年平均相对湿度:79%累年最小相对湿度:12%累年平均水汽压:17.4hPa累年平均年降水量:1534.5mm累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22d,相应过程降水量203.2mm累年平均年蒸发量: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