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岳阳市中维气体销售有限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岳阳市中维气体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法履行公司权利, 承担公司义务, 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 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 公司名称: 岳阳市中维气体销售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 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炼向阳村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液氧、 液氮、 液氩、 液氨、 二氧化碳 ( 液化 ) 的销售
(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第四条 公司在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云溪分局申请登记注册, 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 万元, 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 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并应当根据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东名称( 或: 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时间第六条 股东名称( 或: 姓名)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 ( 身份证) 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