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业验收标准的通知云金办〔2014〕2号各州(市)金融办、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筹备组:按照《云南省金融办公室关于开展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云金办〔2013〕31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业验收,指导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认真扎实做好筹建工作,确保公司开业后各项业务能安全、合规、有序开展,同时满足监管要求,我办拟定了《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的基本准则(试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资金结算基本操作规范(试行)》及《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IT系统指标及验收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14年1月3日云南省金融办综合处2014年1月3日印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的基本准则(试行)为规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管理,指导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健全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准则
一、管理制度(一)内部管理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公司章程
合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包括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管理结构,包括明确部门的职责权限
建立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聘用、培训、辞职、薪酬、考核、晋升、奖惩等各方面内容
(二)风险管理1
针对企业运行当中可能出现的内部风险及外部风险进行风险预估,采取定性或定量的方法,确定优先控制的重点风险
(1)内部风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高管人员对公司忠诚度及职业操守、员工专业的操作规范和业务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组织机构、运作方式等因素;与业务合作机构(包括担保机构、银行等)的操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因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审计等因素;其他内部风险因素
(2)外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