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有序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包括《XX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中规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
(二)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三)预防为主、防治并重
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四)科学严谨、依法处置
充分利用科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XX局成立食品药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指导协调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1—组长由XX局局长担任,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履行食品药品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督查督办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股室和乡镇XX所开展安全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保障等能力建设;组织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