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 1 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哈尔滨市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等四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 12 月 24 日市人民政府第42 次常务会议经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宋希斌 1 月 9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哈尔滨市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等四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 废止三部市政府规章 ( 一) 《哈尔滨市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1989 年 10 月25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 23 号发布, 1998 年 1 月 4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 2 号、 3 月 2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 140 号修正) ; ( 二)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11 月 4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 207 号发布) ; ( 三) 《哈尔滨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 10 月 29 日哈尔滨市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府令第 236 号发布)
二、 修改《哈尔滨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规定》的部分条款 ( 一) 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将第三项改为两项, 作为第二项、 第三项, 修改为: ”( 二) 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 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没收非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 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三) 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 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以及违法所得, 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二) 将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修改为”一千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规定( 5 月 16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 3 号公布, 根据 1 月 9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 1 号《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