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质矿产部地质市场多种经营安全管理规定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布单位】地质部【发布文号】地质矿产部令第 9 号【发布日期】1990-04-30【生效日期】1990-04-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地质矿产部地质市场、多种经营安全管理规定 (1990 年 4 月 30 日地质矿产部令第 9 号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地质工作深化改革的需要,加强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地质矿产部门从事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生产的组织、企业(简称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生产单位)及其各级主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做好地质市场、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 各级主管单位应加强对所属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生产单位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地质市场、多种经营安全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 在新建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生产项目中要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必须在生产开工前建立,否则不得投产
第六条 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生产单位必须接受同级和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监察
安全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监察所属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 组织领导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七条 各级主管单位必须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