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医学论文:化学对法医学的贡献摘要:扼要介绍了我国法医学的源起及其发展过程中化学的贡献,并对法医诊断的化学方法,如犯罪物证中指纹、砒霜的化学检验方法以及DNA指纹图技术中的化学原理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关键词:法医学;化学检验方法;指纹;砒霜;DNA分型技术化学原理作为法医学家检测犯罪物证的重要理论之一,一直以来与法医学具有重要的联系。本文将主要介绍法医学中所使用的与化学原理有关的法医诊断方法。1对法医学源起的化学贡献1.1我国法医学的源起法医学(Forensicmedicine)主要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与科学方法,研究尸体、活体以及人的组织、体液斑等,用来解决法律上有关人身伤亡问题的一门应用科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1]。法医学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其诞生和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法的出现以及医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法医学的国家。最早的法医学检验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公元前475—221年),那时就有“令史”从事法医检验工作。到了秦代,法医检验已有发展。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法律答问》、《封诊式》是我国最早的与法医学有关的刑法条文及法医检验案例文字记载。其中《封诊式》对活体检验、尸体检验和现场勘验方面均有明确、详细的记载,已经形成法医学的雏形。汉唐时期(公元前206年~公元907年)法律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医检验日趋进步,提出了诈死诈伤的概念及检验方法。我国最早的一部法典《唐律》对损伤程度、确定致命伤则提出了明确的法医学检验鉴定标准。其中,我国宋代被誉为“世界法医学之父”的宋慈编著的《洗冤集录》,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记录利用科学原理破案的法医学专著。其广泛总结了宋代以前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经验,内容涉及现代法医学中心内容的大部分,对于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检查、尸体检查等方面,作了大量的科学的观察和归纳。其范围之广、内容之深入,成为以后各时期以及西方国家法医学迅速发展的一块重要奠基石[2]。1.2化学对法医学的贡献化学对推动法医科学的不断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公元8世纪,中国出现的指纹鉴别方法是最早的利用科学原理来确定和鉴别物证的法医学技术。之后在长达七个世纪的时间里,除了其中典型的检测人体内尼古丁的斯塔斯-奥托测试法发明之外,法医学化学科学方法取得相对较少的进展。一直到19世纪中期,由于解剖尸体的开展、显微镜技术的出现和化学分析方法的应用,法医学取得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在法医病理学和中毒学的进展尤其显著。这一时期,用来鉴别犯罪现场血液的舒贝因发明的过氧化氢测试和范·迪恩的愈创木脂测试是最早用于法医学的化学实验方法;1832年发明的第一种毒药化学测试方法——测试砷的马什检测法是法医科学历史上的第一个转折点;19世纪80年代研究子弹的“指纹分析”也开始出现。随后,研究人员开始利用大量化学技术来分析血液、指纹、DNA技术、文件、军火炸药、药品、土壤、细菌、和其他微生物、燃烧残留物,甚至声波指纹。法医学理论日益科学化,法医学检验也由主要通过体表检查而发展到主要依赖于解剖和实验方法检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促进法医学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大量现代化学分析仪器的运用,新的检验技术的开发,使法医学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法医化学》等法医学分支科学纷纷诞生。化学科学日趋成为现代法医学的重要基础理论[3]。2法医诊断的化学方法法医学中有关诊断的化学方法主要有:应用化学分析方法对毒物、排泄物、呕吐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利用化学反应方法鉴别物证是否有血迹以及用生物化学方法识别人体酶型和遗传指纹(DNA技术)等。2.1指纹鉴定指纹是指手上皮肤花纹的形态。当人用手接触某物体表面,手中汗腺形成的少量分泌物会残留在物体表面,即指印。现代化学分析表明:汗腺中分泌物的成分约98.5%是由水组成,其中溶解有少量(约1.5%)但是种类繁多的固体物质。这些固体溶解物中大约2/3为氨基酸等有机物质,1/3为氯化钠等无机物质(见表1所示)。对指纹技术人员来说,其中最重要的是氨基酸。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