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胜小学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 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 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 消除安全隐患,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 教育法规、 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服务细则, 指导、 协调各部门工作, 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 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 毕业体检
新生入学体检、 毕业体检是常规健康体检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 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第六条 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 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 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 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 不得拖延、 漏报、 瞞报
第八条 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 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 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 学习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基础教育科, 由基础教育科返回意见后, 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第九条 学生毕业体检后, 学生健康体检表交教务处, 按规定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 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 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 重大疾病, 因病休学、 复学情况, 体检资料等内容
第十一条 学生体检后, 学校及时汇总、 上报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