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第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有机化学、农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药物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的决议为了规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2005年6月8日化学(有机化学、农药学)第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充分研究讨论,到会委员全体表决一致通过,形成如下决议:1.从2006年起,有机化学、农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药物化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准备好论文和相关答辩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科办公室,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组确定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每个研究生导师都有义务服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参加统一分组答辩的评委工作
3.学生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导师可以参加并介绍学生情况,但不允许替学生回答问题,论文答辩表决时,导师须回避
4.硕士论文须书写规范,若错误太多,答辩委员会有权限令修改甚至重新打印装订
修改合格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5.不遵守本决议者,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上述决议适用于化学学院所有有机化学、农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药物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化学(有机化学、农药学)第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杨华铮2005年9月15日化学第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培养标准的建议为了规范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结合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经2005年9月15日化学(有机化学、农药学)第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充分研究讨论,到会委员全体表决一致通过,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提出如下建议:6.建议研究生答辩申请与学位申请分开,这样既不影响研究生的正常毕业,也可以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7.对于有机化学、农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药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由于实行答辩预审制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已经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行了把关,如果通过答辩预审,建议研究生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