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防护手册模板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篇 施工现场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严禁穿拖鞋、 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第二条: 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管道线路等, 均应符合防洪、 防砸、 防风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第三条: 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 材料, 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 存放整齐、 通道平整, 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洞、 坑、 沟、 升降口、 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第五条: 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 夜间设红灯示警。第六条: 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 其设置位置不得阻碍交通, 并须组织专人进行维护, 保持排水通畅。第七条: 严禁在公路、 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第八条: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 严禁酒后作业。第九条: 未经领导许可, 不得任意将自已的工作交给别人, 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第十条: 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 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 钢丝绳、 齿轮和电气部份等, 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 禁止斜吊, 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物件悬空时, 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第十一条: 挖掘机工作时, 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危险半径以内。第十二条: 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 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 不可投掷。第十三条: 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乘坐交通工具时, 必须遵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 扒车或强行乘坐。第十四条: 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第十五条: 爆破作业, 必须统一指挥, 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 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 在装药、 联线开始前, 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 除炮工外其它人员一律退到安全地点隐蔽; 爆破后, 须经炮工进行检查, 确认安全后, 其它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 恢复照明、 安全处理后, 方可进行其它工作。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照明、 手持电动工具等应配装触电保护器, 以防止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起触电及设备事故。第二章 高处作业第一节 基本要求第一条: 高处作业的标准, 统一划分规定如下: 1、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