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学常规实施要求细则实验中学附属小学二 0 一八年二月前言为强化学校教学常规管理, 确保教学常规环节的扎实推动, 以法律规范促提升, 同时也为了促进老师们对教学常规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真正达到了以”立足常规、 法律规范管理”的目的, 使学校的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实验中学附属小学特制定《教案、 作业、 听课记录等教学常规实施要求细则》, 望全体老师仔细学习, 法律规范执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实验中学附属小学老师上课的基本要求课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渠道,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形式, 是学科教学的中心环节, 也是老师与学生沟通的平台
为法律规范课堂教学, 特作如下要求: 1、 严格按课程表上课, 未经教务处同意, 不得随意调课, 更不准随便缺课
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不得提前下课, 不得拖堂
更不得”放羊式”上课, 上课 5 钟后老师才到课堂视为旷课
2、 老师在上课前应仔细备好课, 写好教案, 准备教具或实验仪器
3、 上课实行提前 3 分钟”候课制”, 老师在上课铃响前提前到教室清点学生人数, 弄清学生缺席情况, 填写任课老师点名册, 对非正常缺席学生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核实
也能够检查作业或要求学生准备课堂资料等
4、 保证 35 分钟上课时间, 不许课中令学生出教室为老师拿教学用品或其它物品, 不得安排学生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情( 如打扫卫生、 在办公室或走廊背课文、 补作业等)
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 课堂内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 应由任课老师负责在课后处理
上课时间不能接待家长及其它客人, 不能接打手机( 手机不能带进课堂)
5、 老师上课语言要生动、 要有激情, 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声音宏亮, 口齿清楚, 抑扬顿挫, 语言鲜亮生动, 层次清楚, 有吸引力, 要精炼、 准确、 生动、 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 声音要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