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南区科技进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南区科技进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市南区科技进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科技事业进展,根据《青岛市科技进展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和《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市南区科技部门下达,区财政拨款的科技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 区科技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年度科技进展资金支持重点和申报指南;审议科技进展资金使用的重大事项;批准科技计划项目并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实施
第四条 区财政部门负责将年度科技资金纳入当年预算统筹安排,每年区级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增幅;负责科技进展资金使用计划的下达;负责对项目企业的科技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 区审计部门负责对区财政部门、区科技部门科技进展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科技进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科技进展资金的支持原则 第七条 科技进展资金以种子资金、配套资金、贷款贴息、科学技术奖励四种方式对开展科学讨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支持: (一)种子资金:主要用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扶植,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讨论、开发、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助,可持续进展的高效名优特新产品推广的补助及区内科技成果奖励的资金和专利专项资金;已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在此范围
(二)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区内获得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资金配套,用于区内各类科技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