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行业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二 ○ ○ 九 年 二 月1 1 总则1
1 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和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技术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依据《** 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 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条例》、《国家电网公司专业技术监督规定》以及《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制定本细则
2 技术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及技术改造的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 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4 本细则适用于电网经营企业、接入电网的发电企业和电力设计单位
2 监督范围2
1 供电企业监督范围2
1 环境监测监督1) 工频电场、磁场、无线电干扰的监测;2) 噪声的监测;2
2 环保设施监督1) 防噪降噪设施;2)SF6回收再生设施;3) 集油池;4) 废油处理回用设施
3 污染物排放监督1) 变压器废油排放;2) 固体废弃物;3) SF 6气体排放;4)工频电场、磁场、无线电干扰;5)站界噪声
2 发电企业监督范围2 2
1 环境监测监督1) 燃料监测;2) 烟气监测;3) 废水监测;4) 环境噪声监测;5) 工频电场与磁场的监测
2 环保设施监督1) 除尘器;2)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3) 脱硫系统;4) 废、污水处理设施;5) 废水回收设施;6) 灰(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