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转载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环境资源问题的现状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变化或者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现象
在环境科学上,环境问题分为:(1)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2)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包括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环境法上所指的环境问题)三、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综合
1、环境法是法的一种
2、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表现形式的总称或综合体
3、环境法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4、环境法主要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四、论述:为什么环境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是指法学上对一国的法律规范或法律法规按其所调整的对象、调整方法或其他标准所作的基本分类
所谓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包括如下含义:1、环境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是一个法学概念
2、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环境法学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它们是相互依赖、影响、促进的两个方面
3、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最集中、扼要地体现了环境法的根本特征
主要理由:来源:网络转载1、环境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划定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之一是法的调整对象,即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的法律部门有不同的调整对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必须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2、环境法有其产生、发展和存在的特定原因
3、环境法有特定的目的、任务和功能
4、环境法已具备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