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实施细则1 目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公司监督、相互协调、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用电管理, 确保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2 范围本办法适用本公司所属的用电单位。3 职责3.1 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用电生产安全管理工作。3.2 项目管理部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公司电费控制、 电力设施建设及维修。3.3 用电单位负责电力设备的正常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4 定义无。5 内容5.1 电力设施的建设及维修依照《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5.2 用电单位应设立专职电工,在业务上由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并接受本地区供电部门归口管理。5.3 各用电单位应建立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5.4 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安全用电并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5.5 对违反安全用电规程的命令和规定,工作人员和用电单位有权拒绝执行或向上级供电部门报告。5.6 电工的管理5.6.1 企业电工应具备下列条件:a)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事业心强,服从领导,不谋私利。b)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病症的中青年人。c) 熟悉有关电力安全、技术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d) 必须经县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证”方能独立从事电气工作。e) 企业电工必须遵守《企业电工服务守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专业技术,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规程》和《技术规程》的学习活动,接受培训和年度考核及复审。5.6.2 企业电工是本企业安全用电管理的基层责任者,负责辖区内的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用电管理工作。5.6.3 企业电工每月的15 日— 16 日必须会同供电营业所抄表员一起抄下本单位的用电计量表的表示数,并把本单位《电量月报表》报给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编制《电量月分析表》并进行审核,再与当地电业部门进行结算。5.7 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5.7.1 用电设施是指产权属用户的配电变压器、高压室、低压配电室、低压线路、接户线、进户线、室内配线和动力设备、用电器具及其相应的保护、控制等电气设备。5.7.2 新建、新增或改建用电设施,必须按《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接电。5.7.3 各用电单位建立《低压电网平面布置图》、《巡视记录》、《检修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事故记录》和《安全活动记录》 ;配电室(箱)建立《一次接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