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进展及完善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进展及完善作者: 黄爱学 杨制造 摘 要: ”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由于中国现行法律上的冲突、 理论上的匮乏和行政权的滥用, 致使农村产权主体缺失、 农民利益难以有效保障。中国应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 并对农村产权组织予以重构。 关键词: 土地产权、 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村民委员会 土地产权是指权利人在其权利存在的土地上, 为实现其利用土地的目的, 分别依法行使其权利时对土地的用益、 流转、 管理权。[1] 确立土地产权制度, 明晰土地产权权利内容, 在调整土地法律关系上有其重要作用。当前在中国, 农业、 农村和农民问题被称为”三农”问题, 它关系到农业的进展、 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社会的进展和改革的深化, 这一问题日益凸现出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中国应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 并对农村产权组织予以重构。 一、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进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 随着政治、 经济形势的进展, 国家围绕土地使用制度等土地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究, 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不断进展、 不断创新的过程。50年代初期实行土地改革, 实现了农村土地从封建地主所有制向农民所有制的转变; 50 年代中期进行初级农业合作化, 农民以土地入股初级社分红, 实行的是农民所有、 初级社集体经营的土地制度; 50 年代中后期至 70 年代末期进行高级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 农村土地制度由农民所有、 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有、 集体统一经营。[2]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自 1978 年秋起, 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农民自发到国家逐步承认的过程, 最终在 1984 年基本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土地承包经营使农用土地实现了”两权分离”, 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能够分别归属于集体和农民两个不同的主体, 使原来一切土地权利归集体的单一产权体制, 转变为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和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二元产权体制。这种体制激起了农民长久利用、 集约利用土地的积极性。农户成为独立的和完整的经济核算单位, 她们获得了对自己劳动力的支配权, 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进展。 当前,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