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与完善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12 月 24 日, 国家计委公开邀请消费者参加”铁路部分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这一举措使听证制度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 虽然自行政处罚法和价格法实施以来, 各地有关部门进行的听证并不在少数, 但此次听证却依旧引起了空前的社会关注。究其原因, 一是因为春运价格影响面的广泛性, 以及近年来对春运调价争议的激烈化, 近年来针对铁路和公路春运调价合法性的诉讼案接连发生;二是 11 月底, 国家计委刚刚公布了《国家计委价格听证目录》, 将与公路运输同质的铁路、 民航客运价格列入其中, 从而使得此次公开听证对习惯于”暗箱”提价的铁路、 民航部门来说不无震动;三是欣逢入世, 而 WTO 要求透明度、 要求更多的消费者主权, 并将对传统的垄断经营形成冲击。笔者认为当前正是中国行政听证制度进展与完善的大好时机, 应该抓住这个机会, 使政府与公民实现良性沟通, 达到双赢。 行政机关实行听证制度不但有利于政府行为的法治化, 防止行政机关利用垄断地位谋取不正当的部门利益, 而且有利于双向沟通、 民主参加, 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信任。听证制度所体现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政法原则, 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行政行为现代化、 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标志。为了使中国行政听证制度得以顺利进展、 发挥其在行政管理中的良好作用, 本文就当前中国的听证制度现状进行分析, 指出不足, 提出改进意见。 一、 中国现行法律有关听证制度的规定及其分析 作为制度, 听证是指听取利害关系意见的法律程序。特别是在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 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从而体现公正。听证源于英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 这个原则包含两项基本内容: 一是听取对方的意见;二是不能作自己案件的法官。它最初适用于司法领域, 作为司法审判活动的必经程序, 谓之”司法听证”(Judicial Hearing), 听证的本质-听取对方意见, 能够追溯到上帝惩处亚当之前给予其辩护的机会。后来逐渐为立法吸收, 适用于立法领域, 称之为”立法听证”(Legislative Hearing), 正如迪普洛克勋爵所说, 人们获得”听取针对她的指控并提出自己理由的公平机会”的权利对文明法律制度来说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此重要, 以致能够假定议会的宗旨是: ”任何违反这一要求而作出的决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