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拖欠工资诉状原告人:张三被告人:李四民事诉状原告人张三起诉被告人李四,因被告人拖欠原告人的工资,侵犯了原告人的劳动权利和财产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人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如下:1
判决被告人向原告人支付拖欠的工资 55000 元及其利息
判决被告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人陈述如下:一、基本情况原告人张三,男,现年 30 岁,身份证号码 XXXXXX,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 XXX 市
原告人自 2024 年 6 月起,在被告人李四的公司上班,主要职务为销售人员,月薪为 11000 元
被告人李四,男,现年 40 岁,身份证号码 XXXXXX,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 XXX 市
被告人是某网购公司的老板,公司成立于 2024 年,经营范围为网购平台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诉讼原因1
2024 年 11 月,原告人向被告人提出辞职申请,被告人同意了原告人的辞职申请,并承诺于 2024 年底前结算原告人的工资
2024 年 12 月 25 日,原告人根据要求向被告人提交了辞职报告和离职手续,并要求被告人结算工资
被告人当时亦表示工资将在 3 天内结算给原告人
经过不断的督促,被告人未能按时结算工资,原告人多次与被告人沟通,被告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支付工资
截止到诉状提交日,依旧未收到被告人结算工资的通知,被告人的行为已明显侵犯了原告人的劳动权利和财产权益,构成拖欠工资
工资结算协议与付款凭证2
辞职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3
相关聊天记录和通讯录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36 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没有履行方式、性质和交易习惯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履行
当事人不得以没有约定方式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