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 托 经 营 管 理 协 议 协 议 编 号: 合 同 编 号: 2 甲 方 ( 委 托 方 ):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乙 方 ( 受 托 方 ): 阜 新 香 桐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自愿、公 平的 基础上, 就甲 方 位于《 阜 新 五金建材城》 号楼 层 号商铺委 托 给乙 方经 营 管 理 的 有 关 事宜, 经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协议: 第 一条 合 作目标 甲 方 对该商铺拥有 所有 权, 该商铺基本情况以 《 商品房买卖合 同 》 所示为准, 为了使商铺顺利经 营 ,有 效合 理 地使用商铺,甲 方 自愿将涉及商铺经 营 管 理 一切事项均委 托 乙 方 处理 ,乙 方 拥有 该商铺的 经 营 管 理 权限 为:统一业态规 划、统一招商推广、统一定 价出租、统一经营 管 理 , 以 利《 阜 新 五金建材城》 长期旺场 。 第 二条 委 托 期限 1、期房:如该商铺全部 房款 在 该商铺实 际 交 房( 即 开 发 商将商铺交 付 甲 方 ) 之 日 前 到账 , 按 照 付 清 全款 的 第 四 个 月 开 始 计 算 委 托 期限 及计 租时 间 ; 如该商铺房款 没 有 全额 付 清 ,委 托 期限 及计 租时 间 均从 全部 房款 付 清 的 第 四 个 月 开 始 计 算 ; 2、现 房:如全部 房款 付 清 , 自全款 付 清 的 第 四 个 月 开 始 计 算 ; 3、委 托 期限 为十 年 , 如乙 方 与 租赁 户 ( 第 三 方 ) 签 订 的 租赁 合 同 期限 超 过 十 年 , 则 委托 期限 的 终 止 日 与 该租赁 合 同 的 终 止 日 保 持 一致 , 委 托 期限 届 满 后 另 行 续 签 。 第 三条 权利和 义 务 1、在 委 托 经 营 管 理 期间 , 一切经 营 活 动 均由 乙 方 以 乙 方 的 名 义 进 行 , 由 此 产 生 的 经 济及法 律 责 任 由 乙 方 自行 承 担 , 甲 方 不 得 干 涉乙 方 所有 的 合 法 经 营 活 动 ; 2、甲 方 应 积 极 配 合 乙 方 的 经 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