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的概念及其含义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⑴ 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①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② 婚姻是双方具有夫妻身份的结合,姘居、通奸等两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③ 婚姻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认可,否则即使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⑵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① 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同一家庭的成员是被婚姻和血缘纽带联结在一起的; ② 家庭须有共同经济; ③ 家庭成员一般均为亲属,而亲属未必是家庭成员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⑴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
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身蕃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
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
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婚姻家庭
因此,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正是以这种自然属性为根据的
⑵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与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
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婚姻家庭与社会诸关系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
婚姻家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从社会制度及其发展变化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
⑶ 我们要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决不能夸大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的作用,也不能将二者等量齐观,而要分清主次
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研究婚姻家庭的唯一正确的出发点
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⑴ 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人口和人口再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婚姻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社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