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提升方案依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提升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学院拟在教师中开展教学基本技能培训、提升工作。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普通话、演讲、硬笔字、备课、说课、教案设计、课题研究与论文撰写、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教务管理系统使用、多媒体教学操作技能、课件制作、专业技能等,学院在近两年内主要针对普通话、硬笔字、教案设计、说课、课件制作、专业技能等进行培训和提升,学院成立专门考核领导组(见附件 1),由考核领导组制定评分标准(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 5),经各系部研讨定稿后执行。普通话评分标准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见附件 6),专业技能评分标准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执行。教学基本技能提升具体方案如下:一、教学基本技能提升方式教学基本技能在教学过程中从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课堂教学、作业中体现,以教研室、系部、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进行培训和提升。二、教学基本技能提升要求1、各系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要按照学院教学基本技能提升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系和教研室的教学基本技能提升实施计划,在教学技能提升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学院有利的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培训、提升机会,不断吸收相关经验,苦练教学基本功,形成自己过硬的教学基本技能。2、各系部和教研室要经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学院考核领导组将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系部、教研室、任课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提升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三、系部教学基本技能培训和提升程序系部依据学院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针对评分标准,开展系部内部的教学基本技能提升工作,同时成立系部教学基本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开展系部内部测评。学院教学技能提升方案正式通知发出后,系部要按方案要求,把系部教师按教学基本技能考核成绩划分为 A、B、C 三个等次,对 B、C 级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培训和指导。四、学院教学基本技能培训和提升程序系部教学基本技能等次划定后,再由学院教学基本技能领导组进行测评,评定出院级 A、B、C 三个等次。学院或系部 A 级人员,允许参加上级有关部门或学院组织的教学基本技能竞赛;学院对 B、C 级人员进行训练和培训,定期对 B、C 级人员进行测评,经过培训的 B 级人员,择优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