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制申 报 单 位 全 称 :单 位 所 属 行 业 :单 位 博 士 后 工 作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2 申报须知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二、申报材料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 号,邮编: 100716 ,电话: 84208344 ,84207344 ,传真: 84208344)
三、申请单位需填写报批表一式八份,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详实,不可虚报或留空,如没有内容可填,请填上“没有”二字
表中如有需要详尽说明的重要批件可附少量另页,本表一律用 A4 纸填写
四、报表原件可打印或用钢笔正楷书写
3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全称单位类型所 有 制总人数科研人员(不含兼职)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是否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或省级批准部门批 准 时 间是 否 上 市上 市 公 司 名 称上 市 时 间单位主要业务介绍(企业要注明主要产品、产量、技术水平及市场分析等)4 单位主要业绩介绍(近两年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纳税额及纳税额列居本地区名次等情况,对行业和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5 单位下设机构情况单位近期发展规划6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