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加强人大监督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凤凰县人大常委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近年来,凤凰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天下凤凰”目标,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积极助推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全县共接待游客520
0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0
02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1
目前,天下凤凰品牌蜚声海内外,凤凰古城先后被评为新潇湘十景之一、中国旅游强县,获得“影响中国文化旅游的一个古城古镇古村”金奖
一、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名城保护凤凰是2001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为保护古城,近年来凤凰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多次组织省、州、县三级代表和沱江镇居民对古城保护工作进行视察,听取政府部门汇报,广泛收集意见,就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县政府进行整改
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查非纠违活动,对古城区内不谐调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整治
2010年,共依法拆除21栋,叫停违章建筑32处,处罚罚金无180多万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1起,面积10
今年1-3月,共查处违章建筑43起,拆除15处,确保了古城美化、亮化和绿化
《条例》是保护凤凰旅游发展资源最权威的法律手段,随着时间的更替,原《条例》已适应不了旅游产业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加快《条例》修订步伐,我们组织县人大城环委、县人大内司委、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条例》修订领导小组,多次深入社区、小巷等进行现场察看,听取执法局、建设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2010年5月21日,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条例》修订意见
会后,我们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积极向省、州人大汇报争取,使《条例》修订工作进入了立法程序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