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和技术法律规范一、 总则1、 工程范围: 本项目为 CCTV 主楼及服务楼幕墙检修系统 ( 擦窗机 ) 设备设计、 供应及安装服务 项目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按图纸及工程法律规范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擦窗机供应及安装( 含一切辅材及配件) : 1.1本分包合同之工作范围应包括以下各项: a. 分包商负责擦窗机的供应、 运输到场、 就位并安装; b. 擦窗机的型号确定后, 分包商负责将设计单位确认的设备基础图提供给发包单位; c. 擦窗机内部电气管线由分包商负责提供、 安装; 总承包商将擦窗机电源电缆或母线做至擦窗机控制柜处, 完成连接、 送电工作, 由分包商负责后续工作。d. 分包商负责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 质量保证书、 使用说明书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e. 分包商负责对发包单位委托的物业操作人员提供培训, 以物业操作人员可熟练操作为准。1.2 分包商负责提供擦窗机的设计、 所需所有设备材料的供应、 安装、 系统调试、 人员培训。1.3 提供可胜任的经工程师及监理单位认可的工程师到施工场地现场, 以监督安装、 调试及试运行。 1.4 提供一切未包括在招标文件内但需要为完成整项擦窗机设计、 供应及安装工程之余下物料/设备。 1.5 按图纸及法律规范所述之功能, 并按国家规定及工程师/监理单位的具体要求, 设计擦窗机连编制有关深化详细图纸及施工方案。在上述深化图纸及施工方案获得工程师及设计单位的认可后保证按此施工。分包商确认同意招标人所提供之招标图纸及设计单位/工程师/监理单位所审批认可之设计文件/工程洽商/技术文件, 并不能成为免除分包商完全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的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据。 1.6 配合总承包商完成混凝土及砌块墙内之擦窗机预留预埋工程。分包商确认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工程现状, 负责对已完成的相关工程因为擦窗机施工而导致的修改工程, 包括预留孔洞偏差、 遗漏及结构偏差的修正。若因分包商消极配合总承包商预留预埋工作而导致其它专业工程之修改, 分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修改之费用。 1.7 按设计单位/工程师/监理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认可及批核设计、 供应及安装擦窗机设备/材料、 管线及一切所须之配件。1.8 于所有擦窗机设备/材料订货前, 分包商应向工程师/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报送其详细的技术资料, 获得批准后方可订货供应。并应同进提供该设备/材料之质量证明、 政府注册文件、 产地/来源证明、 完税发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