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课题: 探究民事诉讼中拘传的适用问题班 级: 法学 0902 班 组 员: 黄清三 许衍树 林华阳 汤锋强 范增发 陈振华 指导老师: 梁开斌 10 月 19 日目录一、 课题讨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 知识重温三、 相关法条四、 案例应用1) 案例一2) 案例二3) 案例三4) 案例四5) 案例五6) 案例六7) 案例七8) 案例八五、 讨论方法讨论方法透析六、讨论发现七、 结语一、 讨论课题: 探究民事诉讼中拘传的适用问题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拘传、 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 罚款和拘留等五种情形, 当我们小组发现我们做的课题是强制措施时, 我们发现这个课题不好做, 因为强制措施的发生非常偶然, 在整个民诉过程中, 强制措施都不是常常见的, 而且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更多的是空白
为减少做这个课题的阻力, 我们选择从拘传的适用情形入手
针对拘传的适用情形进行剖析, 提出我们自己的主张看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能够根据不同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情节轻重以及特定的条件, 实行不同的措施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 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 罚款和拘留等五种强制措施
在课本中, 我们发现实行拘传措施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被拘传的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或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
2、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
3、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即必须到庭的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没有正当理由
以上条件同时具备了, 才能对被告适用拘传
经过查找案例, 我们发现人民法院在适用拘传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有些可能涉及程序的违法, 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对其进行梳理, 提出一些我们自己的标准看法, 让法律不再被滥用
二、 知识重温1)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是人民法院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实行的强制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