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大家下午好,今天下午看到了很多老朋友、熟悉的面孔
每年我们都要举办几期讲座,去年给大家讲过劳动合同法,也讲过调解仲裁法,还讲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今年所里安排我第一次讲座,我也在想给大家讲一些什么有用的东西、实用的东西、真正能用得上的东西
这两年确实做劳动争议案件比较多,前年我本人代理了50件劳动争议案件,去年代理了74件,两个助理跟着我忙活的也是脚打后脑勺
本身案件量比较大,还有一部分非诉的活儿,就是帮人家改制度、审合同
讲课就比较业余了,但是也占用一定的时间,尤其每次讲课其实我都要精心准备的,因为要对大家负责,时间都非常的宝贵
一、劳动争议案件高幅增长《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很多单位在规范用工,有一些劳动者就下岗了、被“规范”了
所以在规范的过程中、新法过渡时期,产生了很多的争议
2008年又开始了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情况下,最流行的就是四个字:“裁员减薪”
我相信很多单位都在裁员减薪,在这样的过程中,又引发了很多争议
所以从新法实施以后到现在,劳动争议案件一直是高发的
在北京地区,2008年增长了1倍多(110%),在广东地区,能增长到3倍甚至4倍,很多企业倒闭
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这一块
从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果上来看,大部分是用人单位败诉,为什么呢
是不是作为单位的一方都不在理呢
很多单位很吃亏,觉得我很对得起你,只是说没有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去履行你的手续、程序,没有按法律上做
随着我们讲座的开展,我就会告诉你,怎么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做,很多时候输在举证上,输在拿不出书面的证据来
像很多这样的案件,在建筑领域,我招农民工,来了,我们谈好了,说:你干一天活,我给你50块钱
干了一个工期,这个工期结束了,做老板的我就给你结清了,干一天活,给一天的钱,跟事先谈的都没有任何问题从理上、从情上我不亏欠你什么
可是你结完帐了,这农民工都把你告上了,排着队地告上了,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