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知 赣建字[ ]4 号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促进城乡统筹,改进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我厅组强力量对《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试行)》进行了仔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9 月 6 日我厅下发的《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试行)》即行废止
附件: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二○○六年七月五日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主题词:城乡建设 村庄规划 技术导则 通知 抄报:建设部村镇建设办公室 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第一章 总则1
1 编制目的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进展,改进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根据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
3 编制主体 村庄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
有条件的乡镇应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在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制
4 基本任务 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乡镇总体规划和上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建设(含新建、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