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 -2030) 文本1 个附件总则第一条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设部第 146 号令) )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30 ) 》、 济宁市已批复的其它相关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 本规划是济宁市南部城区城市建设和进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 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 均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 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西起京杭大运河, 东至兖矿二号井、 三号井塌陷范围, 南起南四湖北岸, 北跨日菏铁路与主城区相连, 规划用地面积 97
17 平方公里, 行政辖区面积 57 平方公里
第四条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 -2030)》一致
近期为 - , 中期为 -2024 年, 远期为 2024-2030年
第五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和说明书构成, 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该组团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者应同时使用, 不可分割,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济宁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
本规划已经济宁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经过, 由济宁市政府批准, 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规划目标与原则第七条 本规划确定的本区规划定位为: 济宁城市的主中心, 全市的行政商务中心、 科教文化基地、 休闲度假胜地、 生态宜居新城
第八条 规划原则在生态与文化的指导思想下, 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坚持旅游与城市协同进展, 生态优先, 文化突出和可实施性的原则
( 1) 整体协调的原则规划编制应与在编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相协调, 在整体城市协调进展的基础上, 以科学进展观, 进行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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