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征求意见稿)2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产品生产流程第一节油气产品生产流程第二节炼化产品生产流程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四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五章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第一节油气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第二节炼化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3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石油石化企业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提升企业之间成本信息的可比性,促进行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包括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和石油炼化生产企业
其他石油石化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所称的产品, 是指石油石化企业在油气产品和炼化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等
四、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核算,包括油气产品成本核算和炼化产品成本核算
五、油气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一)以油气产品为核算对象,按照成本中心(行政单位、油藏管理单元或区块) 、作业过程或重点成本类别归集油气生产成本
(二)将油气生产成本按照受益对象直接计入或采用当量系数法分配计入油气产品成本
六、炼化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4 (一)以炼油产品或化工产品为核算对象,按照成本中心(车间或装置)归集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
(二)以产品产量、材料用量或固定资产原值等为基础,将制造费用合理地分摊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三)根据辅助生产部门提供劳务或动力的受益对象,将辅助生产成本采用交互分配等合理方法转入基本生产成本
(四)将基本生产成本按照受益对象直接计入或采用系数法分配计入炼化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