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 / 共7页矿产品采购合同篇一:铅锌矿石采购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bj2015-05签订时间: 2015
26 签订地点:北京供方:北京沃德长兴商贸有限公司需方:北京昱升嘉合商贸有限公司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质量要求: 1 、矿产品中杂石含量≤ 5%,且不允许有单重超过0
4 公斤的杂石
2 、矿产品中砷( as)含量≤ 0
锑 (sb) 含量≤ 0
二、交付方式:需方组织运输,供方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计量办法:以需方计量为准,无损耗四、验收、计价办法: 1 、双方共同取样、缩分,制成标准样800 克左右
按国标烘干样品并测量含水率
将烘干后样品分四份,双方各取一份化验,留仲裁样两份
2 、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一方有异议时,可提出仲裁,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
发生仲裁时以仲裁结果为结算依据
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后作为记账凭证
3 、双方共同抽验杂石含量,超过 5%时,按实测杂石含量乘以本批矿产品总量扣除相应杂石量
4 、砷、锑含量每超标一项,扣矿产品款10 元/ 吨
5 、干、净矿产品中铅每增加品位 1%,货款增加 100 元/t 计算;干、净矿产品中锌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 80 元/t计算; 其它付产品不计价
五、付款方式:待供方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支付货款95%,余额待下次结算时付清
六、合同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第2页 / 共7页 1 、若需方预付货款, 供方不得将自产矿产品卖给第三方,否则按照 1000 元/吨支付违约金
2 、此合同有效期至2015 年 07 月 09 日
3 、此合同一式两页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北京沃德长兴商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