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项目开采可行性分析报告范本一、项目介绍该石矿厂位于团风县但店镇陈楼湾大黄湾矿区,在318 国道边, 距国道 1 公里内,采矿权人黄利华个体承包该矿,石料为片麻岩石,资源储量可供数年开发,目前《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 年 5 月 8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29 日。我方拟参与联营该石厂,负责对石料资源进行加工、经营和销售。该石材经检验各方面指标均合格(详见“ 石材检验报告”),可 以开采利用。二、合作方式设想方案(一)我方与加工方捆绑,再与矿主联营,销售结算后的利润,我方与矿主五五分成。另外,我方与加工方在生产环节有一定成本差价,该差价由我方与外包方协议分成。其经济测算如下:1、项目前期投入( 1)初步估计投资额为30 万元,主要用于前期启动及投产周转。(2)我方向外包加工方支付一定工程设备款,约50 万元。2、加工费及税费( 1)账面上加工成本为14 元/ 吨,我方实付加工成本12 元/ 吨 该加工费已包括各项生产、管理等费用,含设备购买、搬迁与安装、挖掘、筛选毛料、破碎筛分、成品料装车、场内临时设施、通道、堆场的建设、水电供应、废料清理及填埋、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所需费用。( 2)市场碎石的销售单价:26.7 元/ 吨( 3)日生产能力:2014 吨年生产能力:100 万吨( 4)管理费用:30 万/ 年(约合0.3 元/ 吨)5)增值税:26.7 元为含税价,折算为不含税价为26.7/ (1+17% )=22.8 元/ 吨税费: 22.8*17%=3.9 元/ 吨( 6)资源税:26.7*4%=1.1 元/ 吨3、销售利润:⑴ 不计所得税:26.7-14-0.3-3.9-1.1=7.4 元/ 吨 我方所得毛利:7.4/2=3.7 元/ 吨年毛利: 3.7*100 万 =370 万(不含加工差价利润)⑵计所得税后收入:( 26.7-14-0.3-3.9-1.1 ) * (1-33% ) =4.96 元 /吨我方所得净利:4.96/2=2.48 元/ 吨年利润: 2.48*100 万=248 万(不含加工差价利润)4、加工差价利润( 14-12 )*100 万=200 万该利润由我方与加工方五五分成,扣除所得税后我方净利润:(200/2 )* (1-0.33 )=67 万5、总利润⑴ 不计所得税:370+67=437 万⑵ 计所得税:248+67=315 万6、投资回报期:⑴ 不计所得税:0.8 月⑵计所得税:1.1 月方案(二)我方单独负责加工,销售收入仍与矿主五五分成。经济测算如下:1、前期投入共130 万,其中 100 万购买生产设备,30 万前期启 动及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