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目的: 经过对本公司产品的原/辅材料等中含有的环保物质实行禁止使用、计划废除、适用对象…等措施,以防其混入产品中,以达到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要求等。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或委外的产品所涉及之环保直接材料、间接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3.名词定义: 3.1.环境管理物质:包含在产品直接、间接、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着显著影响的物质。 3.2 管理等级:为管理有害物质,按以下等级进行管理 3.2.1 1 级:立即禁止(此级之物质或用途必须立即禁止使用或对含有物质进行允许浓度要求)3.2.2 2 级:计划废除(此级之物质或用途,规定一定时期后予以禁止,在达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到或超过表中规定的日期后,此级物质转为"1"级,不能在外购材料及辅材中使用) 3.2.3 3 级:当前没有规定全部废除的目标日期,可是指定并要求努力完全废除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中所含有的物质以及其用途。当推断能够导入其代替的零部件、开发新材料和代替技术时,即可由 3 级提升至 2 级,同时逐步实现全部废除的目标。 3.2.4 除外项目:依据欧盟 ROHS 排除条款现阶段没有代替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3.3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或无意,在产品里使用的外购模块、零部件或元件,或者为外购模块、零部件或元件所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该物质。(在产品中无意地加入该物质,或制程中无意地加入,均视为“含有")。 3.4 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natural impurity) , 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 但技术上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为改变材料特性而在主原料中所加入之“杂质"物质,及含有“杂质"混入或粘附于外购模块、零部件、元件及设备时,其浓度须遵守本标准中所规定之环境管理物质的允许浓度。制造半导体元件时,有意添加的掺杂物,亦视为“杂质",若于半导体元件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种情况则不视为“含有" 3.5 禁止供货时期:零组件及材料禁止向本公司供货的时期 3.6 HSPM:(Hazardous Substances Process Management) 危害物质过程管理,所有相关各方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遵循准则, 从而达到国际间产品贸易的技术壁垒最小化。为解决上述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