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现行法律体系下的经营性墓地法律问题探讨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现行法律体系下的经营性墓地法律问题探讨 一、关于经营性墓地的基本法律理论解释 ( 一) 关于经营性墓地的概念厘定 在中国,墓地分为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二者在使用主体、获得方式和使用方式上都是不同的
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下文中简称《公墓管理办法》) 第 3 条规定: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
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第 17 条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在使用主体上经营性墓地的使用主体为城镇居民,而公益性墓地的使用主体是农村村民; 在获得方式上经营性墓地是购墓者经过买卖方式获得的,公益性墓地则是农村村民根据其所具有的农村户籍身份获得的; 因此在使用方式上经营性墓地是有偿使用,公益性墓地为无偿使用
因此,能够将经营性墓地的概念概括为: 经营性墓地是城镇居民向有销售资格的墓地经营主体经过购买方式获得使用的用于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公共墓地
( 二) 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与经营主体 1
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 对于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殡葬管理法规文件中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殡葬管理条例》( 下文中简称《殡葬条例》) 第 6 条规定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进展进行具体指导
第 7 条规定: 省、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