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修订进展与协调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诉 讼 理由是什么
【法规名称】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 修订) 【发文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 68 号 【发文时间】 -9-9 【实施时间】 -11-1 【正文】 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 修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 3 月 29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 26 号公布 根据 9 月 3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第 62 次常务会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筹措资金,组织整治,制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大厦、工业区等其它物业,推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扶持物业管理行业进展,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向物业企业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证书,并按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六条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遵循方便生活和工作,有利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降低管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