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大经营决策法律论证制度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重大经营投资决策行为, 确保决策的科学、 合法、 透明, 有效防范各种法律和经营风险,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决策、 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及其它重大决策事项实施前, 都要组织进行科学必要的法律论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主要包括: ( 一) 企业进展战略、 破产、 改制、 兼并重组、 资产调整、 产权转让、 对外投资、 利益调配、 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 二)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 融资、 担保项目, 期权、 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 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以及其它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三) 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 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四) 企业的其它涉法重大决策事项。第五条 法律审查论证的主要内容: ( 一) 审查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 ( 二) 论证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法律可行性; ( 三)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设定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 ( 四)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 五)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潜在的法律风险; ( 六) 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措施; ( 七)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需要签署的各种合同、 协议等法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件。第六条 法律审查论证程序: ( 一) 发生重大经营决策法律事务时, 应当事前将重大经营决策基本情况及资料交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专门论证, 具体办事部门或股室向咨询委提出审查和论证申请, 并提交决策内容送审稿、 提供相关文件及背景材料; ( 二) 咨询委确定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 组织对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可行性论证; ( 三) 召开咨询论证会或经过网络、 电话、 书面形式, 听取专家咨询论证组的意见和建议; ( 四) 专家组提出意见, 形成审查报告; ( 五) 具体办事部门或股室根据咨询委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 完善决策内容; ( 六) 咨询委再次审查; ( 七) 根据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的意见, 形成决策建议。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重大经营决策应进行法律论证。集团公司各单位在发生重大经营决策法律事务时, 应当事前将重大经营决策基本情况及资料交由本单位法律事务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专门论证, 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