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四川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尽可能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劳动法》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社会保险第二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是在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生活来源时,由社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基本保障形式。第三条: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司员工保险手续在集团人事部指导下,由公司人事部自行办理。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参保员工建立社会保险缴费台帐,准确掌握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编码、保险费扣缴情况及其它相关信息。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五条: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第六条:公司根据员工任职级别不同申报缴费工资,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第七条:公司和员工分别按缴费工资的20%和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公司按0.6%的标准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公司缴费从管理费用中列支,员工个人缴费由公司在发给本人月薪时代扣。第八条:社会保险机构为员工建立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用于员工本人退休以后支付基本养老金。员工在退休以前或退休以后死亡、出国定居,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属于死亡的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发给员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属于出国定居的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退给本人。第九条: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卡,作为参保凭据和历年缴费情况记载。员工可以持社会保险卡到社会保险机构查询,符合退休条件时凭卡办理退休手续和计算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卡应妥善保存,遗失或破损须重新申领。第十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可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手续,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公司辞退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获准后的第二个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止。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无第十二条:根据《成都市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员工本人申报缴费工资。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分别按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5%和2%缴纳医疗保险费,公司缴费在员工福利费中列支,员工个人缴费由公司在发给月薪时代扣。第十五条:社会保险机构为员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用于员工在定点医院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的费用结算。员工离开本市时,个人医疗帐户的基金余额退还本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时,其余额转移到迁入地区社会保险机构。第十六条:公司和员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扣除记入个人医疗帐户基金后,记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员工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可按规定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中报销,具体报销办法按社会保险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公司不再报销任何医疗费用。第十七条:员工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入院前应通知人力资源部,核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并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办理入院手续。员工由于本人原因未及时通知人力公司人事部,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的,若社会保险机构因此不予报销费用或降低报销比例,造成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第十八条:员工在出差期间突患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第十九条:公司辞退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获准后的第二个月,医疗保险缴费中止。第二十条:员工进公司前必须到指定医院作体检,凡未作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安排上岗的,在公司工作期间患病住院治疗费用若因不符合社会保险机构报销规定不能报销,由招聘单位(招聘责任人)承担。第五章工伤保险第二十一条: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直接支付的工伤待遇,在企业管理费用的劳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