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期知识培训教案 一、怀孕早期的家务与运动 事实证明,怀孕以后做一些家务及适当的体育锻炼,对孕妇的心理和生理上都有较大的好处。家务劳动:孕妇可以掌握一定的尺度,在不疲劳的前提下做一些家务。 如做饭、收拾屋子、扫地等等。适当的体力劳动要掌握在不累、不搬动重东西、震动较小、不压迫腹部的范围里。这样,不仅能得到适当的锻炼,而且可以调剂生活。运动:体育运动能改善人们的心肺功能以及肌肉和骨骼的机能,并能使人心情愉快。孕早期进行体育锻炼,还能缓解怀孕以后出现的呼吸困难,肢水肿,腰腿疼痛和便秘等症状,有利于胎儿的生长。但是与家务劳动一样,孕妇的体育锻炼应该以轻松、缓慢的方式进行。尤其对于有流产危险的孕早期妇女来说,更应该掌握合适的运动量。孕妇适应的运动包括散步、骑自行车、孕妇体操等。而不适应的如跑步、跳跃、 类运动等过于激烈或震动性较大者。从事运动 时,如感觉累便休息一下,千万不能逞能或与别人攀比。对于有流产史的孕妇, 更不要从事剧烈的运动。 二、孕妇用药与胎儿畸形 医学上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毒性作用,将其分成 5 大类。 其中 A 类和 B 类药物,对胎儿未见有明显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属 于这类的药物有维生素 B 族、维生素 C、叶酸、维生素 E、一些常用的抗生素如青霉素类、先锋霉素类、红霉素类药膏等、以及对乙酰氨基酚类的退热药如“百 服宁”、泰诺林等等。C 类药物,经动物实验证实对胎儿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类因为无对照试验,在怀孕期间应该谨慎使用的,属于这类的药物有很多,如雷米封、利福平、庆大霉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D 类和 X 类药物,在动物实验和人类均有明确的致畸作用,这类药 物尤其是 X 类药物,在怀孕期间应绝对忌用,属于这类药物的有抗肿瘤药、性激素类药物或避孕药、以及某些抗生素如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 当然,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或毒性作用,除了药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还与用药时的怀孕天数和用药的剂量及持续用药的时间有关。一般来说,受精卵形成后的最初 2 周,医学上称为“胚囊期”,此 期主要是细胞处于分裂和增殖期。在此期间受到毒性物质如药物的影响,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导致流产。从怀孕后 4 周(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胚胎开始进入器官分 化形成阶段,至怀孕第 12 周,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如在此期间药物以及 不良环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儿的畸形。 怀孕 12 周以后,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