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方法选择作者:刘益康来源: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一、勘查阶段的涵义本文所指的勘查阶段是指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对寻找固体矿产的通用提法,是矿业生命的一个环节
矿业企业生命共分六个阶段:勘查(Exploration),预可行性研究(Pre—feasibilityStudy),可行性研究(FeasiblityStudy),矿山建设开发(Development),矿山生产(Mining),闭坑(Closing)
勘查是第一阶段
这里讲的勘查和国内通用的找矿勘探的概念是不同的
我们将探明矿产的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这里讲的勘查,大致相当于预查和普查阶段
勘查阶段的目的是找到矿,或称发现矿,而不包含探明矿产
勘查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1)选区研究
收集研究区找矿地质条件,提出矿床模式和找矿概念,研究矿权状况
进行野外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踏勘,修订矿床模式设想,提出找矿靶区
(3)登记注册探矿权区,或为进入其他公司的探矿权区进行合资勘查谈判
(4)详细野外和室内工作
进行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量,对靶区规模和赋矿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5)靶区验证
施工槽探和个别钻孔,证实赋矿的设想,进一步修订找矿模式
(6)靶区证实
开展进一步钻探,证实设想,了解矿床是否有关键性缺陷,初步估计矿床的品位,资源量和经济价值
我国在详查、勘探阶段所要实施的加密工程控制,可选性试验,水文工程地质工作,确定边界品位,圈定矿体,计算储量等工作,在市场经济国家,都划入了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
连同半工业试验,研究采矿方法,试采,采矿对环境影响的评估,提出资金筹集和产品销售方案,矿山盈利性评估,直至完成矿山设计,都同属于预可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
预可行性研究可以在勘查后期启动,评估的精度,一般要求为土30%
可行性研究与矿山建设开发阶段衔接,评估精度一般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