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明公司天湖铁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矿选矿厂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 1 总 则 1
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保护生态环境
2 编制依据 天湖铁矿选矿厂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 1
3 事故的分级 1、一般事故:是指重伤或死亡1—2 人的安全生产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 人的安全生产事故 3、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29 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 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4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选矿厂尾矿库发生裂缝、渗漏、滑坡、管涌以及漫顶、溃坝等事故时 的现 场 应急处 理 ; 也 适用于天湖铁矿选矿厂当 地参 与 应急救援的政府 机构
新疆大明公司天湖铁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在本预案中详细说明了紧急情况时设施、设备、组织、服务和必要的通讯联络以及各类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5 工作原则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