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保证电能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等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电能计量管理的内容包括计量点管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计量标准管理、印证管理、电能量的采集传输管理、故障差错与纠纷处理、电能计量报表与监督管理等。 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级电能计量管理机构设在本单位营销部,各级电能计量管理机构是电能计量归口管理部门。电能计量管理应遵循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有效衔接的基本原则,实现电能计量工作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各个相关部门在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代管县级供电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电能计量管理机构职责 集团公司营销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 负责组织制订电能计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 负责与生产、计划、基建、调度、设计等部门或单位间有关电能计量管理和业务协调工作。 (四) 负责编制山东电网电能计量标准和装置的配置、改造及发展规划。 (五) 协同发展策划部确定 220kV及以上系统的一次关口计量点,组织对一次关口计量点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的验收工作。 (六) 参与 110kV及以上供电客户供电方案中计量点与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设计审查。 (七) 组织电能计量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及应用指导工作。 (八) 组织对重大电能计量故障和差错的调查与处理。 (九) 组织电能计量器具和用电现场服务终端的选型,组织开展系统内在用电能计量器具和用电现场服务终端的质量跟踪。 (十) 组织电能计量技术与经验交流工作。 (十一) 负责电能计量业务的统计、分析、报表、总结与监督考核工作。 各市供电公司营销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政策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编制供电营业区内电能计量装置更新改造计划与发展规划。 (三)协同相关部门确定供电营业区内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