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农业功能区划方案农业多功能性,指农业除了具有生产食物及纤维这一传统功能之外,还包括与农业相关的,农业所提供的所有物品和服务,如保护和改善环境、形成农业景观、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农村活力和地区平衡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村就业、社会福利保障替代、保留农村文化遗产等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非商品生产功能。农业多功能性的概念体现了农业与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之间各种关系与作用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这一基础产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多功能性特征越来越突显。农业功能从食物保障、原料供给和就业增收等传统功能,向更广泛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领域扩展。我省目前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开展农业功能区划,是完善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亦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自然、经济、政治和社会等要素的空间特征,结合山东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科学划分农业不同区域的功能,谋划区域农业功能拓展与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对承接山东省“一区三带”发展战略,引导和深化山东省农业区域分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经济新格局中的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区域农业协调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高效合理利用农业资源、规范农业发展空间秩序,扎实推进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再创山东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我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概况(一)农业自然资源概况我省地处东部沿海,黄河下游,位于北纬34o25'-38o23',东经114o36'-122o43'之间。东部2为半岛,突出于黄海、渤海之间,与朝鲜半岛、日本列岛隔海相望。西部为内陆,与冀、豫、皖、苏4省接壤。土地总面积15.71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6% 。气候温和,雨量集中,四季分明,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1~14.2℃,年平均降水量550~950毫米。境内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以平原、丘陵为主,平原、盆地占山东总面积的64 % ,山地、丘陵占34.9 % ,河流、湖泊占1.1%。全省土壤类型有18 个土类、35 个亚类,土壤面积为12.11 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77.03%。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5 年全省耕地总面积751.89 万公顷,园地面积102.07 万公顷。近年来,耕地数量基本实现了占补平衡,质量也逐年提高。我省属缺水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05.8 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09%, 人均339立方米,亩均占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