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一 干部职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单位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提高文明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塑造财政系统良好形象,根据《公务员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地市县文明办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干部职工文明礼仪是指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仪表、言谈、举止、交往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仪表 第四条 干部职工仪表要合乎身份,做到整洁、大方、端庄、得体
第五条 服饰礼仪 (一)素雅端庄
搭配和谐,不得穿奇装异服
在重要公务场合,男士应穿正装,并首选深色
男士在穿着正装西服时,服饰颜色不得超过三种,西服袖口的商标要拆掉;公文包、皮带、皮鞋宜同色并首选黑色
女士出入正式场合首选有袖子的西服套 裙 和不露 脚 趾 、脚 跟 的浅 口皮鞋,女士穿凉 鞋时不穿袜
(二 )大方得体
女士不宜穿过紧 、过短 、过薄 和过于暴 露 的衣 服,内 衣 不得外 露 或 外 穿,内 衣 颜色不得外 透 ;男士短 裤 、背 心 不得外 穿
不得穿睡 衣 、拖 鞋上 班 或 出入公共 场所
佩 带饰物 不宜超过三件
(三)洁净 整齐
服饰保 持 干净 、平整,若 有残 破 ,要及 时修 补 或 更 一 2 一 换
第六条 仪容礼仪 整 洁 、 得 体 、 精 神
男 士 应 每 天 修 面 剃 须 , 及 时 修 剪 头 发 、 鼻 毛 、 耳毛 、 指 ( 趾 ) 甲
头 发 要 做 到 前 发 不 附 额 , 侧 发 不 掩 耳 , 后 发 不 及 领
女士 不 得 化 浓 妆 , 不 得 染 彩 发 和 染 指 ( 趾 ) 甲 , 不 得 当 众 补 妆 , 出 席 各 种 活动 时 , 仪 态 要 端 庄 文 雅
第三章 语言 第七条 用 语 力 求 文